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以上所称追偿款,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并从被保险人处取得对保险标的价款进行追偿的权利而追回的价款。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