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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福利企业,被查补的增值税可否享受先征后退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7  浏览次数:280
核心提示: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对福利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申报,事后被税务机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对福利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申报,事后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按“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给企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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