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的规定,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2000年1月1日起,其粮食销售业务必须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