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财税[2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