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客户端内容 » 问题答疑 » 涉税问答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客户端内容

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是并没有规定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据,也就是说,业务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431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未按照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

 

 
[ 客户端内容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