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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我公司单独设置账册核算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请问税务机关的这种要求有依据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366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因此,税务机关要求贵公司单独设置账册核算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是合理的。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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