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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职工王某在一次工作事故中受重伤,公司为其发放了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请问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232
核心提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困难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困难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贵公司给职工王某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属职工福利费范畴,职工福利费可以在不超过职工工资14%的范围内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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