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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风险防范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3  浏览次数:332
核心提示:①适用行政处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上行政处罚的、对单位处以
①适用行政处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上行政处罚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行政处罚的,应当执行一般处罚程序。
②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法定期限。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五年内未被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再给予处罚的期限。
③法律适用要正确、引用法律要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理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构单位基本知识,引用法律条文的款、项、目表述正确、适当,引用法律、法规要引用全称等。
④违法事实表述要清楚。有具体陈述当事人违法事实,而不是将省局大集中软件中对违法行为的概括分类拷贝到税收执法文书中,造成违法事实不清。
⑤税务行政处罚违法证据要充分,有原始证据、直接证据的收集。如对逾期申报实施了税务行政处罚,但案卷中没有收集逾期申报的证据资料。
⑥行政复议机关告知要明确、完整。行政复议机关告知应为可向××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是笼统的告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复议。
⑦行政处罚程序要符合法定要求。《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按规定时间送达纳税人,有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或者其放弃陈述申辩的记载;执法文书送达时间在制作时间后;履行了执法程序,要有相关的执法文书;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出具简易处罚程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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