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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有何变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5  浏览次数:386
核心提示: 答: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 对现行工薪所得税率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

       答: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 对现行工薪所得税率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第一级3%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原5%税率对应的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对第三档以上税率的级距也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前两档低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进一步减轻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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