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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0年后,境外个人在中国储蓄存款利息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支付时需代扣代缴其他税金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5  浏览次数:323
核心提示:  答:2008年10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规定,自20

  答:2008年10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上述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个人(包括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银行支付储蓄存款利息时不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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