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四条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19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司送给员工结婚、生子等的贺金支出如果是从企业职工福利费列支的,可以认定为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生活补助费。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