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规定,对乡镇(含)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