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免税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了另有规定者以外,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贵单位发生的购买国债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