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营改增(财税(2013)37号文件):第十六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解读:本条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的规定。俗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怎么算。
本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一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特殊情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