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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4  浏览次数:267
核心提示:文号:粤财法[2011]1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1-31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南雄市、紫

文号:粤财法[2011]1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1-31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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