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渝地税发[2007]25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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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