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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 文号:晋地税发[2006]17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9-25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

                               
                        文号:晋地税发[2006]17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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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与太原铁路分局联系,做好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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