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2006年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收经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197
核心提示: 文号:晋地税函[2006]24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10-12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强化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管

                              
               文号:晋地税函[2006]249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10-12
————————————————————————————————————————————
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强化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管工作,加快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省财政厅晋财行[2006]30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分配你市2006年“三税”征管经费   万元,其中:专项补助   县局   万元。此款列2006年 “1619其他部门事业费”项下“拨入经费---农税征收经费”科目执行。

    各市接文后,请严格按《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开支范围使用此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2006年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征管经费分配表(略)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