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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代理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214
核心提示: 文号:晋地税流发[1999]2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9-6-22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

                              
                  文号:晋地税流发[1999]2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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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9]353号)《关于广告代理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代理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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