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内地税字[2010]6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3/2 ———————————————————————————————————————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乌海市城镇土地等级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内政字〔2010〕27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你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税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