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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重新划分城镇土地等级范围批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242
核心提示: 文号:内地税字[2010]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6包头市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重


                              
                       文号:内地税字[2010]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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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重新划分城镇土地等级范围的批复》(内政字〔2009〕272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你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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