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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262
核心提示:文号:宁地税函[2003]18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7/14银川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明确茶楼征收营业税税目的请示

文号:宁地税函[2003]18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7/14
 
银川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明确茶楼征收营业税税目的请示》(银地税发[2003]2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对茶楼取得的应税收人,应按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此复。
 
 
———————————————— 对应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年第1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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