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宁地税发[2003]207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2003/10/21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未分设市、县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和契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和契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