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咸地税函[2010]5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7/12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统计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翻印号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统计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翻印号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