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市国税发[2006]255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2006/8/30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6]7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表:陕西省2006年防汛专用车计划分配表(略)
2006年8月30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