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琼地税函[2010]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4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短信捐款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短信捐款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