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琼地税函[2006]272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6/11/1
各市县农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