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琼地税函[2007]12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4/23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