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1  浏览次数:549
核心提示:文号:珠地税函[2010]30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2/31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统一
文号:珠地税函[2010]30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2/31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