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5  浏览次数:323
核心提示:文号:赣地税发[2007]13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11/16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
文号:赣地税发[2007]13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11/16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77号)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