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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景德镇市第一建筑公司等8户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5  浏览次数:369
核心提示:文号:景地税发[2009]5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3/5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景德镇市第一建筑工程
文号:景地税发[2009]5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9/3/5
 
 
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景德镇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8户企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景地税直发〔2008〕54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市局减免税领导小组研究,报请省局审批,同意减免景德镇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8户企业以前年度欠缴的房产税860476.61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78844.62元。
 
  此复
 
    附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情况表(略)
 
                                             二○○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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