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苏地税发[2007]13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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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