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苏地税函[2008]32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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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