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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交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1  浏览次数:268
核心提示:文号:大财法[2004]37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4/10/19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
文号:大财法[2004]37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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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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