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哈地税函[2006]4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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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分公司“铁路燃油配置计划通知单”是否征收印花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分公司为铁路系统提供油品供应,所依据的“铁路燃油配置计划通知单”,明确了双方的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为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