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税一[1994]465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19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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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国内贸易部、纺织总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内贸农字[1994]第166号《关于明确棉花供应价格和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内贸易部、纺织总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关于明确棉花供应价格和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贸农字[1994]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