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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7  浏览次数:442
核心提示:文号:京税一[1994]306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1994/5/13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财政
文号:京税一[1994]306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19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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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22号《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199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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