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税一[1994]7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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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海关进口关税与增值税及消费税对照表》(署税[1993]1547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海关进口关税与增值税及消费税对照表》的通知(署税[1993]1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