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地税营[2000]525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20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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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碳氢技术公司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9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0年十二月六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碳氢技术公司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