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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费”中乱收费知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3  浏览次数:157767
核心提示:赵宇凡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报建费都不会陌生。因为各房产公司在报建手续时都要按政府规定缴纳该项费用,名字为报建费,实际上却
 

赵宇

凡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报建费”都不会陌生。因为各房产公司在报建手续时都要按政府规定缴纳该项费用,名字为“报建费”,实际上却包含了一系列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收费等。如果不缴纳,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的手续和各类证件都会延误,为了尽快开发建设,各开发公司通常都是不论费用种类和金额大小,忙不迭地一一缴纳。殊不知在这一系列收费中,很可能隐藏着一些乱收费项目,有不少公司交了乱收费却浑然不自知,那些即使知道的,也担心搞坏与政府关系而大都不敢抵制,只得无奈陪着笑脸交钱。

下面为湖南某房产公司在长沙县某一项目2011-2012年缴纳的报建费明细,现在让我们一窥究竟,看看其中到底有些什么费用:

白蚁预防费106万、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528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335万、社区配套建设资金792万、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182万、价格调节基金211万、散装水泥专项资金53万、防雷技术检测服务费新建建筑16万、防雷技术检测服务费施工检测32万、规划信息服务费41万、建筑施工安全服务费106万、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79万。

   在上面一系列的收费中,明眼人可以看出有两项政府基金是不在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里的,那就是“社区配套建设资金”和“价格调节基金”。根据财政部财综字[2012]27号规定,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项政府性基金的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资金管理方式、征收期限等,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以上二项基金均不在2011年《基金目录》内,收费单位对此提供了另外的依据文件:对于“社区配套建设资金”提供了长发[2005]25号、长沙县长办公[2011]24号会议纪要两个文件,显示按15元/平方米收取;对于“价格调节基金”,提供了湘政发[2011]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依据。经查以上文件均为湖南省或长沙市文件,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很明显属于地方政府“乱收费、乱摊派”。

以上两项基金由房产公司在报建阶段向长沙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以“报建费”形式上交,貌似有理有据,不交也得交,不然别想办证开发,其强烈的隐蔽性和强制性,让开发公司“哑巴吃黄连”、“敢怒不敢言”,光这两项,就给该房产公司增加1000万的费用负担。如果把整个湖南省所有的开发企业都算起来,所缴纳的乱收费岂非数以亿记!

笔者认为,社区配套设施完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社区服务功能;而价格调节基金,政府用于平抑物价、平衡供求、稳定市场基金。此两项基金国务院和财政部并未批准向企业和公民征收,本应由政府从财政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设立。地方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却利用行政权力或管理地位,从地方或部门利益出发,违反国家规定,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向企业和群众收费,大大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让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变成了让人怨声载道的坏事,何其不幸!

在此,笔者希望政府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严格清理整顿各种政府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各种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也建议各企业和群众大力发挥监督、舆论作用,促使国家尽早制定和出台《行政收费法》,把政府收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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