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种定义: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征收对象:增值部分
纳税人:卖方
税率:1%或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
征税范围
(1)非普通住宅,居住未满3年的,在其转让时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2)非普通住宅,居住3年未满5年的,在其转让时减半征收土地增值;
(3)个人转让住宅以外的其他类型房屋,应计征土地增值税(比如商铺、写字楼转让都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减征、免税范围
(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非普通住宅,居住满5年的,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以法定继承方式实现房产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以下赠与请况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赡养业务人的
——房地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责任编辑:浅小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