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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土地增值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2  浏览次数:1766413
核心提示: 税种定义: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税种定义: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征收对象:增值部分

 纳税人:卖方

 税率:1%或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

 征税范围

 (1)非普通住宅,居住未满3年的,在其转让时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2)非普通住宅,居住3年未满5年的,在其转让时减半征收土地增值;

 (3)个人转让住宅以外的其他类型房屋,应计征土地增值税(比如商铺、写字楼转让都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减征、免税范围

 (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非普通住宅,居住满5年的,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以法定继承方式实现房产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以下赠与请况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赡养业务人的

  ——房地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责任编辑:浅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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