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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沿革两阶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2  浏览次数:1766586
核心提示:数据显示,从1994年的土地增值税全国收入零统计开始,随后的1995年仅有3000万元,而当年全国税收总收入近6000亿元;1996年征了1.1亿元,也还不到当年总收入的七千分之一;直到2001年,该税收入才突破10亿元关口,并在此后延续了翻跟头式的涨幅;到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231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逐渐升至0.6%。

第一阶段(19942006):收入总额不大,增速持续加快。数据显示,从1994年的土地增值税全国收入零统计开始,随后的1995年仅有3000万元,而当年全国税收总收入近6000亿元;1996年征了1.1亿元,也还不到当年总收入的七千分之一;直到2001年,该税收入才突破10亿元关口,并在此后延续了翻跟头式的涨幅;到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231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逐渐升至0.6%。由此计算,1994年~2006年的13年间,土地增值税的平均增幅为91.3%,远远高于同期我国税收总收入18.3%的平均增长速度。
  第二个阶段(2007-至今):清算带动收入,增长出现波动。2007年土地增值税收入达到402亿元,同比增长74.1%,增幅比上年多了9个点,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到0.8%,占税收总增收额的比重为1.5%2008年,土地增值税收入537亿元,增长仅有33.2%,增速大幅回落;2009年收入719亿元,增速与上年基本持平。2010年,土地增值税一跃突破千亿关口,达到1276亿元,同比增长77.4%,随后的2011年、2012年,增速分别为61%77.6%,始终保持较快增长。(新华财经网)【责任编辑:浅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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