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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干部经验谈:纳税评估的本质在于“治未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0  浏览次数:187425
核心提示:一名从部队转业回家乡,从事税务工作二十多年的半路出家人,凭着军人的执着敬业与钻研务实精神,在税务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岗位上兢兢业业,经过财税组长、税务所领导的基层职位磨砺,在税收业务上曾被税务机关评为地市级“查账能手”。

傅如章

我是一名从部队转业回家乡,从事税务工作二十多年的半路出家人,凭着军人的执着敬业与钻研务实精神,在税务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岗位上兢兢业业,经过财税组长、税务所领导的基层职位磨砺,在税收业务上曾被税务机关评为地市级“查账能手”。近期抽空阅读了一本叙述古代名医扁鹊的书,对扁鹊评价自己医术的言语感慨不少。扁鹊在谈到自己的医术时,他说自己远不如自己的两位哥哥:大哥医病医在病情发作之前,病人未觉其病已除去病根;二哥医病医在病初起之时,症状刚显已药到病除;而他医病医在病情已很严重之时,不仅病人痛苦,且须下大力才得病除。正所谓“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起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形象地说明了中医追求的最高境界——“治未病”。

我们推衍到纳税评估上也是一样。纳税评估,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通过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作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相当于对企业做一次纳税体检,目的在于发现和防范企业潜在的税务风险。而企业的重大税务风险往往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长期不加重视和疏于管理造成的。企业若长时间处于税务“亚健康”状况,不对自身隐患进行很好的排查和疏导,最终必然会积重难返不可收拾。所以,借助纳税评估及早地预防和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2013年我市某商业银行申报了一笔金银首饰类消费税,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发布实施近20年以来,我市首笔来自银行业的消费税款。据该银行主管税务分局负责人介绍,分局在日常税收管理中通过数据比对和分析发现,该银行2012年下半年以来的黄金销量呈跳跃式增长。经核查,发现该银行销售的黄金品种达数十种,其中既有金条、金元宝等收藏类黄金,也有挂坠、手链等首饰类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藏类金银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但金银首饰需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受长期惯性思维影响,一些金融企业认为自身同消费税没有关系,忽略了相关的税务风险。此次消费税款的申报入库,引起该银行上级银行的高度重视,向所属银行发出纳税风险警示,避免了更大范围企业的涉税风险。

上述案例说明,通过纳税评估,税务机关能够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其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错漏,矫正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同时也能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筛选,为税务检查、稽查提供信息。从税务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纳税评估的需求是对等的。一方面,纳税人能够通过纳税评估的方式有效评估预测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另一方面,税务机关也能通过这种方式了解和解决征收管理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及时堵塞征管工作中的漏洞,真正做到“以评促管”。

由此,税务机关可以借助科学化的评估手段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客观评价,以揭示纳税人纳税数据的异常和潜在风险点,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与此同时,纳税人也能够及时正确了解自身存在的税务风险,在经营活动中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适时监控,合理规划纳税事项的实施策略,并根据情况对纳税模式进行分析和相应调整,制定合法可行的纳税计划。因此,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都应该善于利用纳税评估这种方式,充分排查自身风险,真正做到“治未病”。

(作者单位:浙江省诸暨市地税局第二分局)【责任编辑: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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