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大家好!5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首问责任制度”,那么,这个制度有了之后,怎么才能落实到位、怎么样才能不让纳税人疑惑、又如何 让纳税人办起税更方便?本节课就和纳税人朋友简单聊一下。
首先,它的目的是非常好的,是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工作要求,并且要刮“便民办税春风”的。
其次,纵观首问责任制,主要涉及三个字:“谁”: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该找谁、谁来办”,突出了“首位”。即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度”:即范围。它涉及哪些内容,也就是说,纳税人要去税务局须先了解自己为什么去、去干什么,根据自己的权利、义务去寻问和咨询。“责”:首问人一接招,就必须负责到底,或亲自办或带你去找人办,反正不会再踢皮球了。
最后,税务机关在落实首问责任制过程中,要求“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的考核和督促机制。这种机制一旦形成,我们纳税人到税局办税就听不到“一边等着去”“这事不归我管,找别人去”“我哪知道呀”这样的话语了!
但是,话返回来说,作为纳税人,咱们也要主动配合好税务部门的工作。比如到税务局办事前,纳税人要“打好腹稿”或罗列一些要咨询的问题,有了充分准备才能预防“讲不清”“沟通不顺畅”的事情出现。因此说,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不是税务局单方面的事,还在于双方的相互尊重和理解。 【责任编辑:浅小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