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自按下了税收现代化的“快进键”,跑出了“加速度”之后,“互联网+税务”行动也给税企征纳工作增添了新活力!
由中国税企和谐公共服务研究院出版的中国第一套征税人纳税人共用的涉税风险防控教材,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培训以来,广大税务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和纳税人依法遵从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还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部分条款作了修改,今后纳税人“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从而清晰地界定了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申请层面。(新华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