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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271
核心提示:吉地税发〔2007〕44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7-04-23
吉地税发〔2007〕4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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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   复件 工会 吉地税发[2007]4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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